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晋政发〔2025〕12号配资知识股。
文件提到:经清理,省政府决定对制定依据已发生重大变化、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所涵盖、调整对象已消失、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。
凡列入本决定附件废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
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的通告(2020年8月17日)》
来源:山西省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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